一、总则
(一)考核目的
为全面落实2026年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刚性落地,构建“结构-过程-结果”三维绩效管理体系,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保障医疗安全与服务质量双提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全院各科室、各岗位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考核标准、规范考核流程、强化结果运用,防范医疗风险,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和满意度,结合医院实际(含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等各部门),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全院所有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及全体在岗医务人员,是2026年度各科室绩效分配、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科室评级的核心依据。
(二)考核原则
1. 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循《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医疗机构安全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国家、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政策要求,紧密衔接DRG/DIP支付改革、医院等级评审、医保定点资格审核、医疗纠纷处置等相关工作,确保考核内容合法、合规、符合行业规范,杜绝违规操作、虚假考核。
2. 精细化原则:考核指标量化可测、口径统一、标准明确,覆盖诊疗全流程、全岗位、全要素,细化至每个诊疗环节、每个工作岗位,明确考核权重、评分标准、扣分依据,避免模糊表述和主观评判,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开,让每个科室、每个医务人员清晰知晓考核要求和努力方向。
3. 权责对等原则:明确各科室、各岗位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职责,考核结果与科室绩效、个人绩效直接挂钩,做到“权责统一、奖惩分明”,既强化责任落实,又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杜绝“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4. 持续改进原则:结合2025年度考核存在的问题、医院发展规划、医疗行业发展趋势及患者就医需求,动态调整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建立“考核-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医疗质量安全和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助力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5. 全面覆盖原则:考核范围涵盖临床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医技科室(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病理科等)、行政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院感科等)及全体在岗医务人员,兼顾医疗、护理、医技、院感、行政后勤等各领域,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三)考核对象
1. 科室层面:全院所有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含后勤保障科室),按科室类型分类考核(临床科室分内科类、外科类、专科类;医技科室分检验类、影像类、其他医技类;行政职能科室按工作职责分类)。
2. 个人层面:全院在岗医务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按岗位类别、职称等级分类考核,明确不同岗位的考核重点和标准。
(四)考核周期
1. 月度考核:每月末开展,重点考核日常医疗质量、安全规范执行、基础工作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当月绩效分配的依据,当月考核当月兑现奖惩。
2. 季度考核:每季度末开展,在月度考核基础上,重点考核阶段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质量安全改进成效、患者满意度等,考核结果作为季度评优、科室阶段性评价的依据,与季度绩效奖金挂钩。
3. 年度考核:年末开展,全面考核全年医疗质量安全、绩效管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汇总月度、季度考核结果,形成年度考核总成绩,作为年度绩效分配、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科室评级的核心依据。
(五)考核组织架构及职责
1. 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院感科、财务科、人事科、医保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协调解决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2. 考核工作小组:由医务科牵头,护理部、质控科、院感科等职能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考核指标解读、数据收集、现场核查、分数核算、结果汇总、反馈整改等工作,确保考核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考核流程规范、高效。
3. 科室考核小组:各科室成立由科室主任、护士长(临床、医技科室)或科室负责人(行政后勤科室)任组长,骨干人员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负责本科室内部考核工作,落实考核细则要求,开展日常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上报本科室考核相关数据和材料。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本细则考核内容分为五大模块:医疗质量(35分)、医疗安全(30分)、服务质量(15分)、绩效管理(10分)、综合管理(10分),各模块根据科室类型、岗位特点,细化具体考核指标、评分标准、扣分依据,具体如下:
(一)医疗质量(35分)
本模块重点考核诊疗规范执行、病历质量、合理用药、检查检验合理性、医疗技术应用等内容,分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分别制定考核标准,确保考核针对性。
1. 临床科室(35分)
(1)诊疗规范执行(10分):严格遵循国家、行业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开展诊疗工作,无违规诊疗、过度诊疗行为。每发现1例未按诊疗指南开展诊疗的,扣2分;每发现1例过度诊疗(如不必要的检查、治疗、用药),扣3分;未按要求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每漏1例,扣1分;临床路径变异率超过规定标准(≤15%),每超出1个百分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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