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XX医院〔2026〕护理字XX号
实施日期:2026年4月10日
适用范围:全院各临床科室、门诊、急诊、ICU、手术室、供应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体检中心等所有护理单元的全体护理人员及护理管理者
一、评选目的
2026年5月12日是第116个“5·12”国际护士节,为热烈庆祝这一属于护理工作者的专属节日,深入弘扬南丁格尔“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无私奉献精神,全面彰显我院护理队伍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求真务实、关爱患者的职业风采,表彰在临床护理、护理管理、优质服务、技术创新、教学培训、应急处置等领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热情、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持续提升护理服务质量、专业技术水平和患者满意度,推动医院护理事业高质量、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二、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严格遵循以下原则,确保评选过程规范有序、结果公平公正,真正选出群众认可、同事信服、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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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流程开展工作,不搞暗箱操作,不搞人情照顾,评选条件、候选人名单、评选过程、最终结果全程公开,接受全院职工、患者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护理人员都有平等的参选机会。 -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坚持思想品德与业务能力并重,重点考察候选人的职业素养、医德医风,优先评选践行南丁格尔精神、关爱患者、廉洁行医、无不良执业记录的护理人员,杜绝重业务、轻品德的情况。 -
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以工作实绩为核心评选依据,重点考察候选人在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服务质量、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具体贡献,同时兼顾科室同事、患者及家属的评价,确保先进典型具有代表性和说服力。 -
面向一线、侧重实干 :评选重点向临床一线护理人员、偏远岗位护理人员、应急处置一线护理人员倾斜,优先考虑长期坚守岗位、默默奉献、工作量大、表现突出的实干型护理工作者,充分体现“一线优先、实干优先”的导向。 -
总量控制、优中选优 :严格控制评选名额,根据全院护理人员总数、各科室护理人员规模合理分配名额,坚持“宁缺毋滥”,确保评选出的优秀护士长、优秀护士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对象
(一)优秀护士长评选对象
全院各护理单元现任护士长、副护士长(任职满1年及以上,截至2026年4月30日),热爱护理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护士长职责,在科室护理管理、团队建设、质量控制、服务提升等方面表现突出,无重大护理差错、投诉及不良执业记录。
(二)优秀护士评选对象
全院各护理单元在岗注册护士(从事护理工作满2年及以上,截至2026年4月30日),热爱护理事业,恪守护理职业道德,熟练掌握护理专业技能,在临床护理、优质服务、应急处置、教学培训等方面表现突出,无重大护理差错、投诉及不良执业记录;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无违规行为。
备注: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评选:1. 发生重大护理差错、事故,或因护理工作失误造成患者投诉、纠纷,且负主要责任的;2. 受到医院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或存在廉洁行医违规行为的;3. 年度考核不合格、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除外)的;4. 曾参与评选但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行为的。
四、评选名额
结合全院护理人员总数(截至2026年4月30日,全院在岗护理人员XX名,护士长XX名),本次评选名额总量控制如下,具体名额根据各科室护理人员规模、工作业绩合理分配,由评选领导小组统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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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护士长:XX名(占全院护士长总数的15%-20%); -
优秀护士:XX名(占全院在岗护士总数的5%-8%); -
各科室推荐名额:临床科室(床位数≥50张)可推荐优秀护士长1名、优秀护士2-3名;临床科室(床位数<50张)可推荐优秀护士长1名(无护士长的科室不推荐)、优秀护士1-2名;门诊、急诊、ICU、手术室等特殊护理单元可推荐优秀护士2-3名;社区卫生服务站、体检中心等可推荐优秀护士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