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签字背书”制度(2026版)
为健全医院工作责任体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责任倒查机制,有效解决责任主体不明晰、过错追究不到位、工作落实不扎实的问题,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强化工作执行力,结合医院工作实际,贴合医院等级评审相关规范,制定本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责任到人。
一、总则
第一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有效解决责任主体不明晰、过错追究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推动医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 “签字背书”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以及文件签发、上级文件落实、医院各项工作、“三重一大”重要决策部署等重要工作:
(一)监督检查类
对于医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风建设落实情况、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等各项监督检查,检查组成员和分管领导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字背书,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杜绝弄虚作假。
(二)信访处置类
对于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上级下转、领导批办等信访件,接访工作人员、分管领导要签字背书,确保信访件及时处置,做到无遗漏、无私自扣压、无损毁和不泄露信息,规范信访工作流程。
三、“三重一大”决策相关要求
第三条 对于医院“三重一大”决策部署事项,党政办公室、公会等与会人员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背书,确认会议内容真实、决策流程规范,确保“三重一大”决策落地见效、责任可追溯。
四、文件签发相关要求
第四条 对以医院名义向上级报告或答复和向下级发文的各类文件上,主办人、审核人和分管领导签字背书,确保文件内容准确、程序规范,杜绝文件错漏、违规发文,保障医院公文管理规范化。
五、责任追究
第五条 凡签字背书人均承担相应责任。对因上级抽查、审计、复核复查、申诉复议中,经核查与“签字背书”有出入或不相符,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按责任大小以下列方式对签字背书人员进行追究:
(一)批评教育;
(二)会议检讨;
(三)警示训诫;
(四)停职检查;
(五)责令辞职、免职和给予党政纪处分,切实压实签字背书责任,确保制度刚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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