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制度适用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临床护理科室、门诊、急诊、输血科、检验科室,是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基础制度。主要用于规范护理各类操作查对流程,解决身份核对不严、用药流程疏漏、输血标本管控不规范等安全痛点,明确护理人员查对责任边界。全文贴合医院等级评审硬性标准,条款通俗易懂、可直接落地执行,适配院内护理质控、岗前培训、日常考核,是医疗机构必备的科室管理规范。
总则
本制度依据《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护士条例》《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适用于全院所有护理在岗工作人员,覆盖医嘱执行、用药处置、输血操作、标本采集等全部护理诊疗行为。制度旨在强化护理查对意识,规范查对操作流程,规避护理差错、身份识别错误、用药不良事件,全面落实医疗机构合规管理要求,保障患者医疗安全。
管理细则
1. 通用查对制度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反问式)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医嘱须查对后方可执行,护士执行医嘱时,不明要问清。口头医嘱,医嘱不全未签名,未注明时间、剂量、用法者不执行。护士执行后一定要签字。抢救时,对口头医嘱,护士要重复一遍后,方可执行。使用急救药麻醉药时,须经二人核对,保留空安瓶,抢救结束后两人核对后弃掉。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 医嘱查对制度
2.1 处理医嘱后,应做到第二人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2 处理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2.3 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2.4 抢救患者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及时补开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2.5 重整医嘱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2.6 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两次。
2.7 医嘱必须每班查对。
3.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3.1 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一注意。三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中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十对需额外增加性别、年龄。注意:观察用药后疗效和不良反应。
3.2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3 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3.4 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3.5 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3.6 发药及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3.7 服药、注射、处置前,如患者意识清楚,由患者自报姓名,与床头卡及手腕带核对;如患者意识不清,操作物与手腕带、床头卡核对。操作物包括操作时患者的药物及治疗单、采血单、化验单、检查单、手术通知单等。
4. 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4.1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4.1.1 抽血前必须两人核对病历医嘱、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化验单、输血前5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号及条形码。
4.1.2 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只有1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二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4.1.3 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采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如同时输两人血时,应分别执行。
4.1.4 抽血时对条形码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
4.2 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与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三查为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有无溶血、血凝块)、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十对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袋号、血型、血液类型、血量及有效期。到输血科取血时,需与输血科工作人员逐项核对以上全部信息,同时核查交叉配血实验结果。
4.3 输血查对制度
4.3.1 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并将血袋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双签名。
4.3.2 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血袋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血液取回后在30分钟内输用。
4.3.3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血型,查看床头卡、腕带,以确认受血者。
4.3.4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患者有无输血反应。
4.3.5 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双人签名,并作好相关护理记录。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备必要时查对。
5. 标本采集查对制度
根据医嘱采集标本,结合检验目的与要求确定采集时间、方法和试管种类,并通知患者准备。双人核对检验项目、试管种类、电子条形码上的科室、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等,检查试管有无破损。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严禁在输液或输血侧肢体采集血标本。同时采集多个项目的标本,采集顺序:血培养、血沉、凝血功能、血分析、血生化、促凝管。
凝血功能障碍或经动脉采血者,拔针后按压时间延长至10min左右。血标本做到及时采集,血量准确,及时登记、及时送检,并于检验科做好交接。
医院等级评审适配要点
本制度为医院等级评审护理组必查核心制度,评审重点核查双人核对流程、口头医嘱执行规范、输血三查十对、标本采集管控等硬性条款。院内需建立医嘱查对登记本、输血核查台账、药品查对记录表,做到全程可追溯。
迎检时要求护理全员熟练掌握三查八对、输血查对标准,严格落实每班查对、护士长每周核查要求,纸质台账签名完整、时间清晰,无涂改、无漏签,符合医疗文书质控标准。
2.1 处理医嘱后,应做到第二人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2 处理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2.3 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2.4 抢救患者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及时补开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2.5 重整医嘱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2.6 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两次。
2.7 医嘱必须每班查对。
3.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3.1 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一注意。三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中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十对需额外增加性别、年龄。注意:观察用药后疗效和不良反应。
3.2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3 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3.4 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3.5 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3.6 发药及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3.7 服药、注射、处置前,如患者意识清楚,由患者自报姓名,与床头卡及手腕带核对;如患者意识不清,操作物与手腕带、床头卡核对。操作物包括操作时患者的药物及治疗单、采血单、化验单、检查单、手术通知单等。
4. 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4.1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4.1.1 抽血前必须两人核对病历医嘱、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化验单、输血前5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号及条形码。
4.1.2 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只有1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二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4.1.3 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采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如同时输两人血时,应分别执行。
4.1.4 抽血时对条形码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
4.2 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与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三查为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有无溶血、血凝块)、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十对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袋号、血型、血液类型、血量及有效期。到输血科取血时,需与输血科工作人员逐项核对以上全部信息,同时核查交叉配血实验结果。
4.3 输血查对制度
4.3.1 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并将血袋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双签名。
4.3.2 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血袋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血液取回后在30分钟内输用。
4.3.3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血型,查看床头卡、腕带,以确认受血者。
4.3.4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患者有无输血反应。
4.3.5 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双人签名,并作好相关护理记录。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备必要时查对。
5. 标本采集查对制度
根据医嘱采集标本,结合检验目的与要求确定采集时间、方法和试管种类,并通知患者准备。双人核对检验项目、试管种类、电子条形码上的科室、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等,检查试管有无破损。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严禁在输液或输血侧肢体采集血标本。同时采集多个项目的标本,采集顺序:血培养、血沉、凝血功能、血分析、血生化、促凝管。
凝血功能障碍或经动脉采血者,拔针后按压时间延长至10min左右。血标本做到及时采集,血量准确,及时登记、及时送检,并于检验科做好交接。
医院等级评审适配要点
本制度为医院等级评审护理组必查核心制度,评审重点核查双人核对流程、口头医嘱执行规范、输血三查十对、标本采集管控等硬性条款。院内需建立医嘱查对登记本、输血核查台账、药品查对记录表,做到全程可追溯。
迎检时要求护理全员熟练掌握三查八对、输血查对标准,严格落实每班查对、护士长每周核查要求,纸质台账签名完整、时间清晰,无涂改、无漏签,符合医疗文书质控标准。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4.1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4.1.1 抽血前必须两人核对病历医嘱、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化验单、输血前5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号及条形码。
4.1.2 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只有1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二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4.1.3 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采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如同时输两人血时,应分别执行。
4.1.4 抽血时对条形码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
4.2 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与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三查为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有无溶血、血凝块)、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十对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袋号、血型、血液类型、血量及有效期。到输血科取血时,需与输血科工作人员逐项核对以上全部信息,同时核查交叉配血实验结果。
4.3 输血查对制度
4.3.1 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并将血袋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双签名。
4.3.2 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血袋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血液取回后在30分钟内输用。
4.3.3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血型,查看床头卡、腕带,以确认受血者。
4.3.4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患者有无输血反应。
4.3.5 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双人签名,并作好相关护理记录。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备必要时查对。
5. 标本采集查对制度
根据医嘱采集标本,结合检验目的与要求确定采集时间、方法和试管种类,并通知患者准备。双人核对检验项目、试管种类、电子条形码上的科室、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等,检查试管有无破损。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严禁在输液或输血侧肢体采集血标本。同时采集多个项目的标本,采集顺序:血培养、血沉、凝血功能、血分析、血生化、促凝管。
凝血功能障碍或经动脉采血者,拔针后按压时间延长至10min左右。血标本做到及时采集,血量准确,及时登记、及时送检,并于检验科做好交接。
医院等级评审适配要点
本制度为医院等级评审护理组必查核心制度,评审重点核查双人核对流程、口头医嘱执行规范、输血三查十对、标本采集管控等硬性条款。院内需建立医嘱查对登记本、输血核查台账、药品查对记录表,做到全程可追溯。
迎检时要求护理全员熟练掌握三查八对、输血查对标准,严格落实每班查对、护士长每周核查要求,纸质台账签名完整、时间清晰,无涂改、无漏签,符合医疗文书质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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