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价管理制度
-
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医院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对优质服务便民措施、常用药品及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就医环境。
-
医院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
医院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核验就诊人员的医疗保险、离休干部病历、社会保险卡及医疗保险证。为保证参保人员治疗的连续性和用药的安全性,接诊医师应查阅门诊病历上的前次就诊配药记录,对本次患者的检查、治疗、用药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明确记录。参保人员因行动不便委托他人代配药的,由被委托人在专用病历上签字。
-
严格掌握参保人员出入院标准,及时办理出入院手续。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标准者收治入院,严禁分解住院和挂床住院。
-
做好医保病人、新农合病人入院宣教和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按要求签订医保病人自费项目同意书,因自费药品或检查未签字造成病人的费用拒付,则由主管医师负责赔偿。
-
严格控制住院医疗总费用,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的普通医保病人、新农合病人的人均费用指标严格控制好费用,超标费用按比例分摊到各临床科室,包括临床医技科室。
-
严格控制药品比例。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各科药品比例指标进行严格控制,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比例,原则上不使用自费药品,超标药品比例也将纳入当月院考评。
-
严格执行物价标准收费政策,不能分解收费、多收费、漏收费、套用收费。因乱收费造成的拒付费用由科室承担。
-
严格执行省物价政策规定及医药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公示制度。
-
利用电子屏幕、电脑查询系统、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及常用药品价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在门诊大厅通过电子屏幕、公示板等形式,公示常用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以供患者查询。
-
为满足病人需求,方便患者查询,收款处及临床科室均提供医疗费用查询服务,耐心解答患者咨询。
-
医疗实行首问负责制,导诊护士有义务向患者提供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查询服务窗口及查询电脑位置;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须向患者告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
(二)价格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1、考核范围
各科室向患者所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药品销售、医用材料消耗等医疗服务,而发生的收费行为。
2、考核范围界定
科室或价格管理人员发生下列行为的,列入考核制度范围:
-
自增服务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
-
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
重复收费、无医嘱或护理记录收费。
-
超医嘱规定的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
-
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
-
超越”除外内容”规定的范围,擅自增加卫生材料品种和服务内容并收费。
-
属自主选择的服务和相关医疗用品未征得患者同意收费。
-
擅自提前或推迟执行有关医药价格政策。
-
不向患者提供门诊、住院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清单。
-
擅自不收、少收或漏收费给医院造成损失的。
3、考核依据及处理办法
以现行省、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药品价格及各补充文件为依据,科室违反价格规定,病历检查发现问题的,以每月的考核扣分为处理依据;通过患方咨询投诉发现问题的,以来访人员登记表中所反映事由的核实处理情况为考核依据;通过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处理收费争议的,以受理部门的意见或决定为考核依据。
-
凡属计费人员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等因素,以及自作主张而产生的医疗收费违规行为,属计费人员个人的违规行为。
-
违规收费行为经认定,应立即纠正并撰写自查报告。
-
计费人员在一年内,多次发生违规计费行为,或同一违规计费行为被查处后再次发生的,应给予扣罚奖金。
-
计费人员擅自不收、少收或漏收给医院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
科室负责人对科内所发生的计费、收费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
为了杜绝漏费情况发生,发现漏费扣罚责任科室一定比例奖金并扣科室考核分。
(三)价格公示制度
-
医院在显著位置,通过公示牌、价目表、住院费用清单等方式实行药品及医疗项目价格公示,并严格按照价格公示的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任何人不得随意多收、少收或乱收。
-
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医疗服务价格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
完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只有信息物价科可以进入医院收费项目维护系统,对医疗收费项目进行增加、减少或变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进入该系统进行任何操作。
-
对医院实行的单病种限价收费项目及价格在相关科室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承诺。
-
在收款窗口设立收费显示系统,门诊病人交费的同时,可直接看到自己的交费情况;在院病人可通过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查询费用情况。
-
医院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当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变更。
(四)价格管理工作流程
-
做好物价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本科室的物价收费监督和政策宣传工作,存在问题及时督促科内整改。
-
协助医院开展物价自查,包括科内物价执行情况监督自查和院内各科室交叉检查工作。
-
负责本科室物价方面的沟通和解释工作。
-
处理科室物价投诉。
-
做好本科室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申报工作。
-
做好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公示工作。
-
物价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
针对工作实际,积极提出物价管理合理化建议。
-
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
-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医药收费复核与监管措施
为认真做好医院的价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增加医疗收费透明度,切实维护病人的知情权,对医院医疗服务及药品收费的复核规定如下:
-
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工作,严禁医嘱外收费,全院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做到”不多收、不少收、不漏收”。
-
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对住院患者发生的费用,进行三级分户账和医嘱的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正。
-
建立患者费用清单查询和复核制度。对门(急)诊患者,根据患者需要提供每一笔医药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对住院患者,科室逐项记录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患者入院后由病区每天向患者提供每日费用清单,供病人复核。
-
出院病人常规进行医药复核核查:患者出院时,所在科室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及时办理未检查治疗项目和未用药品的退账。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
-
对患者复核发现的收费问题,科室必须认真对待,及时改正,向患者表示歉意,同时要有整改措施。
-
物价办有针对性的对费用有疑义的临床科室进行巡访,调阅病历记录和费用清单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科室,督促科室整改。
(六)价格投诉处理流程
为提高医院收费透明度,增强医患双方费用意识,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控制和降低不合理的医药费用,制定我院患者医疗服务价格投诉处理流程。
1、患者医疗服务价格投诉制度
-
信息物价科负责患者医疗服务价格投诉工作。
-
为了方便投诉患者,使投诉患者所反映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各科兼职物价员对患者的投诉要及时了解情况、认真核对,尽快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要协助患者到信息物价科解决。
-
信息物价科设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详细记录来信、来访和投诉时间,投诉人姓名、住址、电话、反映意见、处理结果等。
-
对投诉患者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根据物价政策的规定解决所反映的问题。
-
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找有关科室及本人,认真核查落实,确实属于误收、多收的要立即退款,接受批评,纠正错误,以求得患者谅解。
科室或价格管理人员发生下列行为的,列入考核制度范围:
-
自增服务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
-
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
重复收费、无医嘱或护理记录收费。
-
超医嘱规定的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
-
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
-
超越”除外内容”规定的范围,擅自增加卫生材料品种和服务内容并收费。
-
属自主选择的服务和相关医疗用品未征得患者同意收费。
-
擅自提前或推迟执行有关医药价格政策。
-
不向患者提供门诊、住院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清单。
-
擅自不收、少收或漏收费给医院造成损失的。
3、考核依据及处理办法
以现行省、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药品价格及各补充文件为依据,科室违反价格规定,病历检查发现问题的,以每月的考核扣分为处理依据;通过患方咨询投诉发现问题的,以来访人员登记表中所反映事由的核实处理情况为考核依据;通过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处理收费争议的,以受理部门的意见或决定为考核依据。
-
凡属计费人员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等因素,以及自作主张而产生的医疗收费违规行为,属计费人员个人的违规行为。
-
违规收费行为经认定,应立即纠正并撰写自查报告。
-
计费人员在一年内,多次发生违规计费行为,或同一违规计费行为被查处后再次发生的,应给予扣罚奖金。
-
计费人员擅自不收、少收或漏收给医院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
科室负责人对科内所发生的计费、收费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
为了杜绝漏费情况发生,发现漏费扣罚责任科室一定比例奖金并扣科室考核分。
(三)价格公示制度
-
医院在显著位置,通过公示牌、价目表、住院费用清单等方式实行药品及医疗项目价格公示,并严格按照价格公示的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任何人不得随意多收、少收或乱收。
-
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医疗服务价格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
完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只有信息物价科可以进入医院收费项目维护系统,对医疗收费项目进行增加、减少或变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进入该系统进行任何操作。
-
对医院实行的单病种限价收费项目及价格在相关科室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承诺。
-
在收款窗口设立收费显示系统,门诊病人交费的同时,可直接看到自己的交费情况;在院病人可通过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查询费用情况。
-
医院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当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变更。
(四)价格管理工作流程
-
做好物价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本科室的物价收费监督和政策宣传工作,存在问题及时督促科内整改。
-
协助医院开展物价自查,包括科内物价执行情况监督自查和院内各科室交叉检查工作。
-
负责本科室物价方面的沟通和解释工作。
-
处理科室物价投诉。
-
做好本科室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申报工作。
-
做好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公示工作。
-
物价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
针对工作实际,积极提出物价管理合理化建议。
-
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
-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医药收费复核与监管措施
为认真做好医院的价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增加医疗收费透明度,切实维护病人的知情权,对医院医疗服务及药品收费的复核规定如下:
-
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工作,严禁医嘱外收费,全院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做到”不多收、不少收、不漏收”。
-
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对住院患者发生的费用,进行三级分户账和医嘱的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正。
-
建立患者费用清单查询和复核制度。对门(急)诊患者,根据患者需要提供每一笔医药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对住院患者,科室逐项记录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患者入院后由病区每天向患者提供每日费用清单,供病人复核。
-
出院病人常规进行医药复核核查:患者出院时,所在科室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及时办理未检查治疗项目和未用药品的退账。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
-
对患者复核发现的收费问题,科室必须认真对待,及时改正,向患者表示歉意,同时要有整改措施。
-
物价办有针对性的对费用有疑义的临床科室进行巡访,调阅病历记录和费用清单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科室,督促科室整改。
(六)价格投诉处理流程
为提高医院收费透明度,增强医患双方费用意识,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控制和降低不合理的医药费用,制定我院患者医疗服务价格投诉处理流程。
1、患者医疗服务价格投诉制度
-
信息物价科负责患者医疗服务价格投诉工作。
-
为了方便投诉患者,使投诉患者所反映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各科兼职物价员对患者的投诉要及时了解情况、认真核对,尽快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要协助患者到信息物价科解决。
-
信息物价科设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详细记录来信、来访和投诉时间,投诉人姓名、住址、电话、反映意见、处理结果等。
-
对投诉患者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根据物价政策的规定解决所反映的问题。
-
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找有关科室及本人,认真核查落实,确实属于误收、多收的要立即退款,接受批评,纠正错误,以求得患者谅解。
凡属计费人员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等因素,以及自作主张而产生的医疗收费违规行为,属计费人员个人的违规行为。
违规收费行为经认定,应立即纠正并撰写自查报告。
计费人员在一年内,多次发生违规计费行为,或同一违规计费行为被查处后再次发生的,应给予扣罚奖金。
计费人员擅自不收、少收或漏收给医院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科室负责人对科内所发生的计费、收费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为了杜绝漏费情况发生,发现漏费扣罚责任科室一定比例奖金并扣科室考核分。
医院在显著位置,通过公示牌、价目表、住院费用清单等方式实行药品及医疗项目价格公示,并严格按照价格公示的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任何人不得随意多收、少收或乱收。
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医疗服务价格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完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只有信息物价科可以进入医院收费项目维护系统,对医疗收费项目进行增加、减少或变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进入该系统进行任何操作。
对医院实行的单病种限价收费项目及价格在相关科室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承诺。
在收款窗口设立收费显示系统,门诊病人交费的同时,可直接看到自己的交费情况;在院病人可通过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查询费用情况。
医院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当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变更。
做好物价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本科室的物价收费监督和政策宣传工作,存在问题及时督促科内整改。
协助医院开展物价自查,包括科内物价执行情况监督自查和院内各科室交叉检查工作。
负责本科室物价方面的沟通和解释工作。
处理科室物价投诉。
做好本科室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申报工作。
做好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公示工作。
物价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针对工作实际,积极提出物价管理合理化建议。
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工作,严禁医嘱外收费,全院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做到”不多收、不少收、不漏收”。
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对住院患者发生的费用,进行三级分户账和医嘱的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正。
建立患者费用清单查询和复核制度。对门(急)诊患者,根据患者需要提供每一笔医药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对住院患者,科室逐项记录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患者入院后由病区每天向患者提供每日费用清单,供病人复核。
出院病人常规进行医药复核核查:患者出院时,所在科室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及时办理未检查治疗项目和未用药品的退账。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
对患者复核发现的收费问题,科室必须认真对待,及时改正,向患者表示歉意,同时要有整改措施。
物价办有针对性的对费用有疑义的临床科室进行巡访,调阅病历记录和费用清单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科室,督促科室整改。
-
信息物价科负责患者医疗服务价格投诉工作。
-
为了方便投诉患者,使投诉患者所反映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各科兼职物价员对患者的投诉要及时了解情况、认真核对,尽快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要协助患者到信息物价科解决。
-
信息物价科设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详细记录来信、来访和投诉时间,投诉人姓名、住址、电话、反映意见、处理结果等。
-
对投诉患者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根据物价政策的规定解决所反映的问题。
-
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找有关科室及本人,认真核查落实,确实属于误收、多收的要立即退款,接受批评,纠正错误,以求得患者谅解。
本内容由「医护知识库」整理创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内容仅用于医院管理、医护行业学习交流参考,不构成任何医疗诊疗建议,内容均来源于公开合规资料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