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科室成本核算规范
一、收入管理制度
(一)门诊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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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收费处依据收费标准,准确收取患者各项医疗费用,开具统一收费票据,做到应收尽收,不漏收、不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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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员每日业务终了,需编制门诊收入日报表,核对当日收费金额与票据存根,确保账票相符,经门诊收费处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财务科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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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门诊票据管理,空白收费票据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和注销,建立票据领用台账,严防票据丢失、被盗或违规使用。
(二)住院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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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住院时,住院收费处根据医嘱和收费标准,预收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开具预收款收据,详细记录患者基本信息和预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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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收费员需及时核对患者各项费用(包括床位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定期向患者或家属反馈费用情况,经常与病房联系,协助搞好催款工作,尽量减少病人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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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收费处依据出院通知单和费用结算单办理病人出院手续,收回预收款收据。收回预收款抵减住院费用后的差额部分,如有余款应退还病人,同时开具结算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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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员每天业务终了,应编制住院收入日报表,经住院收费处审核后送财务科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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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收费处月末汇总上报欠费病人费用情况和在院病人留院报表,交财务科进行核算。
(三)其他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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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科室填制报废申请单,设备科作技术鉴定,主管院长审批,提交党政办公室公会讨论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设备报废的变价处理由总务科负责办理,变价收入统一上交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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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收入管理:按总务科制定的《关于加强废品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所有废品收入需及时上缴财务科,严禁截留、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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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进修收入管理:医院接受培训或进修人员由科教科开通知单,通知财务科,并督促进修人员向财务科缴纳进修费,财务科按科教科通知办理缴款手续,进修费收入及时入账。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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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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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职工出差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和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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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以内的零星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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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透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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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人到外地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科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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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借差旅费,财务科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匡算出所需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院长审签后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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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科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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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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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科结算报销。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二)银行存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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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借用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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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发生经济往来,一律采用汇款方式,严禁使用现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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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银行对帐工作,管银行帐人员必须按月核对银行往来帐,并作好银行对帐单调节表,报主管会计进行审核,同时实行微机对帐,对帐结果必须及时报告。
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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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期终结后,由财务科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要求负责整理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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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按要求装订的会计档案,应全部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不得自行封包保存,且需编造移交清册(即案卷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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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员对财务科移交的档案,依案卷目录按期点收,当面点清,不得推诿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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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的档案,档案员应仔细检查装订封面是否有关人员盖章,是否工整、整洁,有无霉烂、腐烂,是否有金属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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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期已终结,而财务科还未移交档案的,档案员应督促其按期装订、移交,不得拖延,以保证档案的及时、全面、连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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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员对移交的档案,按分类、编号要求依次归档,以便查找方便。
四、财务科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财务科建立内部稽核、控制制度,是将业务工作和业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使会计人员在内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既要相互联系,又要相互制约,以强化财务监督。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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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制约:处理每笔经济业务的总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负责,彼此的工作互相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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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独立:资金实物形态的保管处理,必须与反映资金变化的记录完全独立开来,具体要求是:钱帐、帐物、钱物必须分开管理,不得有同一人员同管、兼管、代管的现象,出纳人员只许代管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银行帐、现金帐必须定期与总帐核对,不得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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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银行对帐工作,管银行帐人员必须按月核对银行往来帐,并作好银行对帐单调节表,报主管会计进行审核,同时实行微机对帐,对帐结果必须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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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鉴章实行两人分管,互相监督,科长管专用印鉴私章,出纳人员管财务专用章和本人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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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及有价票证的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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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人员必须认真审查财务计划,按照上级规定的要求,审查各项计划指标是否正确,指标之间是否衔接平衡,计划是否切实可行,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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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人员根据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制度,逐笔审核各项收支,对计划外和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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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人员复核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对于记帐凭证,还要复核其记帐分录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对帐簿要进行抽查,检查是否符合记帐要求;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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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五、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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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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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购入物品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帐手续,手续齐全;对不合格的药品、物品,保管员不予验收,财务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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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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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借差旅费,财务科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算出所需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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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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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支出必须具有三人以上签字有效,即:经办人、分管领导、财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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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权限:100元以下科主任审批,100~500元分管领导审批,500元以上经办公会审批;非生产性开支一律经办公会研究批准方可开支。
六、财务会计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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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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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在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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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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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购入物品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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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长应对挂号室、住院收费处、医保收费、公费收费、中心门诊的收费员、结账员、药品会计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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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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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七、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一)计划申报
医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参加有关申报制度,每年在编制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时提出基建项目资金概算和筹资方案,经院务会、职代会讨论论证通过,将预算报告等相关资料交与基建科、财务科列入基建预算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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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制。纪检干部监督项目管理状况,审核预决算,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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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议标或考查论证等主要方式运作,项目执行前要有可行性报告,对项目的关键工作进行监督,审核预决算。
(二)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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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办及代理公司全权办理招投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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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和议标具体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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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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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招标文件(每个项目的招标人控制在3至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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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投标预备会并勘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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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递交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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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单位资质、信誉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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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评标,发放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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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各项条款程序必须在书面记录材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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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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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院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管理能力,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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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建项目的过程审计,凡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如开工、图纸会审、基础工程验收、主体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必须有审计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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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必须具备完善的技术资料并按规定程序验收。
(四)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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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项目涉及的各类合同(如设计、勘测、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由基建科拟稿,主管院长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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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合同项目应参照有关规定规章履行报批手续。
(五)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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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款的支付,必须由施工方报工程进度、监理方认可,院方现场施工代表及主管签字,报院长审批,方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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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项目竣工后,必须办理竣工决算,凭竣工决算支付的工程款不得超过施工合同总价款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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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完全达到合同要求,由院方下达文字结论后方可结算。
(六)其他内容
基建项目档案工作要纳入基建规划、计划、管理制度和基建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基建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材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与验收同步。
八、财务人员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
通过有效的制度、方法、流程培训,使所有财务人员深刻理解做好财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更好地落实国家相关财经纪律和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诚信自觉性、实际业务素质和执行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的能力。
(二)培训范围及内容
1. 岗前培训
医院情况介绍和医院发展战略、工作职责说明、各项管理制度和条例、劳动合同及工资福利、医院组织结构说明等。
2. 岗位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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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收费处结算业务实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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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操作的流程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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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相关软件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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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人员的相关后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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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经济、管理、财会的知识讲座培训。
(三)培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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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培训:主要以座谈会、科室工作会等形式,按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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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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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相关人员到先进单位进行参观学习,学习其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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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先进单位的人员到院培训,或选派相关人员到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会议参加培训。
九、严控设立”小金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小金库”范围
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2. “小金库”的形成和来源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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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留各项收入、私存私放。将医院应获得的各项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在医院大帐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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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列支出,将医院款项违规转出,私存私放;或以重复列支等手段套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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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假发票等欺骗手段,套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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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单位或个人相互勾结,弄虚作假,套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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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伪造会计凭证,撤换并重新编制会计账薄、篡改财务报告等手段,隐瞒收入或扩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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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应缴款项以定期存单或个人储蓄的形式私存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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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账外收支资金。
(二)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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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收入统一由财务部门组织收取并及时入账。各科室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严禁部门和个人擅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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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医院或医院部门名义接受的各类捐赠、赞助款项,或对外提供劳务、设计、咨询等业务需经医院批准并签订正式合同,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上缴所得收入,严禁逾期、截留或坐收坐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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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在业务活动中收受的回扣、折让或好处费等以现金形式返还的应及时、足额上缴医院财务,不得截留、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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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租场地、房屋设备或资产报废、变卖等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所得收入应及时上缴财务,禁止部门或个人擅自出租、出借或处理医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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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和个人代收的各项费用应及时清算,不得将代收的收入私自截留,私存私放。
(三)支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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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以虚列项目、重复列支等手段,将资金转出医院账目外,私存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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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利用假票据或购买非法票据等欺骗手段,套取现金,或转入私设账户中私存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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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通过伪造会计凭证,撤换并重新编制会计账薄、篡改报告等手段,隐瞒收入或扩大支出,将资金转出,私存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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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无法支付或偿还的其他单位各类应付款项及无法发放的职工工资、奖金等需退还医院财务,严禁变相支付或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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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将部门资金或其他公款私自借于其他单位或个人,或以定期存单或个人储蓄的形式私存私放。
(四)其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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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预算管理。各部门的收支都应编制部门预算,编制的预算应全面反映收支内容,不得隐瞒、分解各项收入,不得巧立名目或虚列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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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医院名义开立银行账户,不得变相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单位或个人提取现金。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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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结算审核。结算支付时,收款单位须与提供商品及劳务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将款项支付给与本单位未发生经济业务事项的单位;代收款项要及时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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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票据使用。医院收费票据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私自购置和印刷各种票据,严禁使用非法票据。不准相互转借、转让发票或收据。发票和收据领用、注销、存档必须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发票使用中不得空号、跳号,作废收据必须加盖”作废”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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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有资产、库存物资等实物资产管理。规范库存物资的入库、领用和清查盘点工作,明确库存物资的库存量,建立健全对账制度,实物和库存保管账每月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监督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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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纪委、财务(内审)等部门精密协作、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加强财务监督检查。通过加强宣传、鼓励举报、审计检查等措施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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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处罚力度。没收私存私放的”小金库”资金,对私分和违规支出的”小金库”资金,要如数追回;对设立和使用”小金库”款项的责任人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
十、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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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岗位轮岗是指各岗位的财务会计人员,由财务科统筹兼顾,有计划地调换工作岗位,既要达到轮岗的目标和要求,又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轮岗范围不包括窗口收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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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财务人员在一个岗位工作满2年,就要进行轮岗。对专业性、技术性上要求较高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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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轮岗年限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或自身条件原因,经科主任批准,可进行正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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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科内轮岗由科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统一安排,报请医院分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干部轮岗由医院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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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不得以各种理由抵制轮岗工作,轮岗人员工作交接时,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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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会计人员离任交接制度
(一)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前应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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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写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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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金额后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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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应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应写出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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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交的内容,如会计凭证、账表、印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等。
(二)监交要求
必须有监交人员监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行政领导监交。
(三)交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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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交接,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现金等结合账簿金额进行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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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人员移交时,应将自己经办的主要工作向接管人员详细介绍或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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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档,移交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经济活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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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经济活动决策程序:临床、医技科室、职能部门等科室分管人员提出方案—-报告职能归口部门—-职能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招标事宜—-按医院相应规章制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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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集体审批制度:重大经济事项是指20万元以上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基建项目、对外投资等,经重大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做到分清级次、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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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济事项的具体程序:临床、医技等科室分管人员提出方案—-报告职能科室—-按医院管理级次处理—-达到医院管理的重大经济事项标准的按相应集体决策程序执行。
十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
(一)重大经济事项的定义和范围
重大经济事项是预算支出在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涉及医院整体规划、长远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等经济事项,包括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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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卫材、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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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的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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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修缮和基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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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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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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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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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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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和担保。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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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依法、民主、集体决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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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咨询和评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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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和公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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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门充分论证的原则。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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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需求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报告及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报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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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需组织财务科、临床科室相关人员、专家等召开可行性方案专题讨论会议,会后将讨论结果形成论证报告,上报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办公会或院务委员会、职代会主席团联席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到会人员签署”重大经济事项登记表”,并形成办公会决议,在院周会(中层干部会议)上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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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严格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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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结果出来后,负责采购的分管领导、设备科及相关科室要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确定最终价格,签订合同,财务科必须参与合同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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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采购合同副本或合同复印件(盖红章确认与原件相符)应交财务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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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必须提供与固定资产相匹配的正规发票、采购合同及固定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单等凭据,对于未办理验收手续、无发票或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采购,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医院法定代表人审批后一律不予付款。
十四、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一)适用对象
院领导班子成员。
(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
医院实行重大经济事项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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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济事项所需部门提出申请,报院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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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科室论证报告,签发意见或组织论证,同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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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公会作出决定后,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三)重大经济事项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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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责分工内出现的重大经济事项安全及经营管理事故,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失职、渎职情形,造成医院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班子成员,应查明责任,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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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过错定性:按照过错事实、情节、损害利益和造成的影响确定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重大过错、特别重大过错。责任过错追究划分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对一般过错,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严重过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重大过错,追究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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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方式:分为书面检讨、诫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两年内晋升职称、职务资格、予以罚款、行风档案扣分、责令辞职、免职等。
十五、重大经济活动审计监督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及医院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通过对医院财务收支、经营管理、经济合同、经济效益、财经纪律等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审计监督,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当好参谋。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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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院年度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及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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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院资金财产的管理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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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院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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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及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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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性进行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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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人员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依法审计。
十六、重大项目资金跟踪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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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用帐户,对资金进行专户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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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型项目工程要单独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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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医院付款计划和各项合同条款内容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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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各级审批制度,重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实行”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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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执行。
十七、财务分析制度
(一)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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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医院计划和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差距,为编制和执行下期预算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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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医院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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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析:重点分析收入增减是否正常、收入结构是否合理,查找变化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建议供领导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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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分析:重点分析支出增减变化是否正常,支出结构是否合理,与收入是否配比,节约状况是否良好,从中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发挥好参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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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分析: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分析对比各项指标,发现不足,不断改进医院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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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析:计算医院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估量医院对债务资金的利用程度,揭示医院的经营风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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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分析:通过对床位利用率、药品差价率、各项物资的周转天数、资金利用率等指标的分析,评价各业务、管理科室的工作业绩,为院领导对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决策提供参考。
(二)财务分析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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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翔实的会计数据、统计数据为基础,运用一定的方法进行分析对比,从众多因素中找到主要矛盾,抓住关键问题,从而提出措施和建议,促进医院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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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季度末进行全面的财务情况分析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每月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列举当月各项收支及收支结余的同比增减率,提出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重大事项,必要时需重点分析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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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报告的撰写要求中心内容突出、语言精炼、表达准确、层次分明。
(三)财务分析的组织程序
财务分析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由财务科具体负责进行,各科室积极配合财务科做好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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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分析目标,明确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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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资料,掌握情况,保证分析判断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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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归纳各种相关资料,进行纵向、横向的指标对比,从中查找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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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现状,抓住关键,提出改进意见,撰写分析报告。
(四)财务分析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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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分析法:将报表中的各项数据与预算、前期、其它同类数据进行比较,从数量上确定差异的一种方法。运用该方法可以说明预算的完成情况,了解医院业务的发展趋势和管理工作的改进情况,发现不足,推动医院赶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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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率分析法:通过两个相互联系指标的对比,确定比率,分析医院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状况的一种方法。常用的具体方法有构成比率分析、效益比率分析和相关比率分析等,可考察医院收支明细结构是否合理,评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水平,判断风险状况和管理状况,协调医院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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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分析法:将两期或连续数期的相同指标或比率进行对比,求出它们增减变动的方向、数额和幅度的一种方法。可提示医院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的变化,分析引起变化的主要原因,预测医院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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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分析法:从数值上测定各个相互联系的因素变动对有关经济指标影响程度的一种方法。可分析各因素对指标影响程度的大小,为控制和决策提供依据。
十八、总会计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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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医院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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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医院预算、财务收支计划、融资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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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医院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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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订健全的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十九、职工差旅、进修和个人借款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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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是为加强医院财务支出管理,规范医院财务报账人员报账手续、程序及要求,明确医院公用经费支出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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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适用于全院各行政、临床科室。
第二章 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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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及院领导,乘坐火车可购软席车、轮船二等舱位,飞机经济舱位;其他人员乘火车可购硬卧车,轮船三等舱位,飞机经济舱位;其它交通工具按实报实销,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险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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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飞机系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事前须经领导批准方可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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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补助费:出差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后,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出差至省外地区的按每人每天80元,至黄石地区以外的按每人每天50元,至黄石地区以内的按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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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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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伙食补助,县内乡镇之间因公出差的每人每天60元,县外出差的,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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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出差有进餐的和往来单位已经接待的一律不领取伙食补助费。
-
住宿费:
-
科级干部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320元,其他人员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280元。
-
凡出差有安排住宿的一律不准报销住宿费。
-
短期学习:省内1800元,省外2500元封顶,据实报销(仅限会务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超过规定次数以上的仅报交通费、住宿费。
-
长期进修:
-
指一个月及以上进修期的人员;
-
工资100%发放(包括30%绩效工资部分);
-
需进修费者,享受每天50元补助(含住宿、交通费),不再报销住宿、交通费;
-
不需进修费者,享受每天60元补助(含住宿、交通费),不再报销住宿、交通费。
-
培训、进修必须先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再由科教科进行登记,最后由分管院长审批,审批通过后方能外出培训、进修,培训、进修费用由科教科、审计科、财务科按程序办理。
第三章 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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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科教科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等),经财务科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施行。
-
培训费是指医院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专家授课费、专家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
专家授课费是指医院邀请授课专家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
专家住宿费是指授课专家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屋的费用;
-
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
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
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授课专家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
其他费用是指因培训需要所支付的其他支出。
-
专家授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本院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的十分之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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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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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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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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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培训费,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及其他费用发票。
二十、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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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实行成本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下对医院管理提出的客观要求,它可以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成本核算还可以收集各部门实际产生的收益和发生的成本费用资料,进行成本分析和评估;更有效合理地安排医疗资源;降低医疗成本;增强职工成本意识,节约支出;调动职工积极性,健全、完善物质激励机制。为了加强医院的成本管理,切实有效地进行成本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
建立健全医疗成本管理、核算组织体系:
-
加强对医疗成本管理、核算的领导,建立健全院、科二级成本核算组织,即将医院科室确认为业务单元。其中包括可以产生利润的核算单元和直接发生成本的核算单元:
-
医院内部服务并依据内部转移价格取得收入,以收抵支后形成部门利润,包括中心供应室。
-
完成科室自身的职能并从外部取得收入,是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单元,以收抵支后形成部门利润,包括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
只产生成本项目,部门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即为成本中心,包括行政、后勤部门、门诊和住院辅助科室等。
-
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等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
-
财务科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一般由专业会计人员担任,负责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
-
业务科室和后勤班组应配备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
医院成本核算的范围:
-
人员经费:指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
材料消耗费用:指卫生材料、消耗性药品、低值易耗品、其它材料等。
-
固定资产修购费和日常维修费:包括所有固定资产的修购费提取和日常维修等。
-
水、电、汽、油、煤等消耗费。
-
公务费:指公务费中应计入成本对象的各项费用。
-
药品费:指医院药品销售成本。
-
其它费用:指上述内容之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
加强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
医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医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
-
门诊、住院收费处结算业务实务操作流程;
-
会计实务操作的流程和要点;
-
财务相关软件的应用;
-
财会人员的相关后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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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经济、管理、财会的知识讲座培训。
(三)培训方式
-
定期培训:主要以座谈会、科室工作会等形式,按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
-
不定期培训:
-
选派相关人员到先进单位进行参观学习,学习其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工作流程。
-
请先进单位的人员到院培训,或选派相关人员到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会议参加培训。
-
九、严控设立”小金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小金库”范围
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2. “小金库”的形成和来源主要形式
-
截留各项收入、私存私放。将医院应获得的各项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在医院大帐外。
-
虚列支出,将医院款项违规转出,私存私放;或以重复列支等手段套取款项。
-
利用假发票等欺骗手段,套取款项。
-
与外单位或个人相互勾结,弄虚作假,套取款项。
-
通过伪造会计凭证,撤换并重新编制会计账薄、篡改财务报告等手段,隐瞒收入或扩大支出。
-
将应缴款项以定期存单或个人储蓄的形式私存私放。
-
其他账外收支资金。
(二)收入管理
-
医院收入统一由财务部门组织收取并及时入账。各科室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严禁部门和个人擅自收费。
-
以医院或医院部门名义接受的各类捐赠、赞助款项,或对外提供劳务、设计、咨询等业务需经医院批准并签订正式合同,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上缴所得收入,严禁逾期、截留或坐收坐支。
-
各部门在业务活动中收受的回扣、折让或好处费等以现金形式返还的应及时、足额上缴医院财务,不得截留、藏匿。
-
医院出租场地、房屋设备或资产报废、变卖等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所得收入应及时上缴财务,禁止部门或个人擅自出租、出借或处理医院资产。
-
部门和个人代收的各项费用应及时清算,不得将代收的收入私自截留,私存私放。
(三)支出管理
-
严禁以虚列项目、重复列支等手段,将资金转出医院账目外,私存私放。
-
禁止利用假票据或购买非法票据等欺骗手段,套取现金,或转入私设账户中私存私放。
-
严禁通过伪造会计凭证,撤换并重新编制会计账薄、篡改报告等手段,隐瞒收入或扩大支出,将资金转出,私存私放。
-
确实无法支付或偿还的其他单位各类应付款项及无法发放的职工工资、奖金等需退还医院财务,严禁变相支付或截留。
-
严禁将部门资金或其他公款私自借于其他单位或个人,或以定期存单或个人储蓄的形式私存私放。
(四)其他管理
-
加强预算管理。各部门的收支都应编制部门预算,编制的预算应全面反映收支内容,不得隐瞒、分解各项收入,不得巧立名目或虚列支出项目。
-
加强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医院名义开立银行账户,不得变相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单位或个人提取现金。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
加强结算审核。结算支付时,收款单位须与提供商品及劳务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将款项支付给与本单位未发生经济业务事项的单位;代收款项要及时清算。
-
规范票据使用。医院收费票据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私自购置和印刷各种票据,严禁使用非法票据。不准相互转借、转让发票或收据。发票和收据领用、注销、存档必须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发票使用中不得空号、跳号,作废收据必须加盖”作废”戳记。
-
加强国有资产、库存物资等实物资产管理。规范库存物资的入库、领用和清查盘点工作,明确库存物资的库存量,建立健全对账制度,实物和库存保管账每月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监督和处罚
-
医院纪委、财务(内审)等部门精密协作、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加强财务监督检查。通过加强宣传、鼓励举报、审计检查等措施进行监督。
-
加大处罚力度。没收私存私放的”小金库”资金,对私分和违规支出的”小金库”资金,要如数追回;对设立和使用”小金库”款项的责任人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
十、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
财务人员岗位轮岗是指各岗位的财务会计人员,由财务科统筹兼顾,有计划地调换工作岗位,既要达到轮岗的目标和要求,又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轮岗范围不包括窗口收费人员。
-
原则上,财务人员在一个岗位工作满2年,就要进行轮岗。对专业性、技术性上要求较高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不受时间限制。
-
未达到轮岗年限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或自身条件原因,经科主任批准,可进行正常调整。
-
财务人员科内轮岗由科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统一安排,报请医院分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干部轮岗由医院统一安排。
-
财务人员不得以各种理由抵制轮岗工作,轮岗人员工作交接时,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会计人员离任交接制度
(一)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前应做到
-
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写完毕。
-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金额后加盖印章。
-
整理应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应写出书面资料。
-
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交的内容,如会计凭证、账表、印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等。
(二)监交要求
必须有监交人员监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行政领导监交。
(三)交接流程
-
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交接,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现金等结合账簿金额进行点交。
-
移交人员移交时,应将自己经办的主要工作向接管人员详细介绍或书面说明。
-
移交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档,移交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经济活动决策程序
-
一般经济活动决策程序:临床、医技科室、职能部门等科室分管人员提出方案—-报告职能归口部门—-职能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招标事宜—-按医院相应规章制度办理。
-
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集体审批制度:重大经济事项是指20万元以上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基建项目、对外投资等,经重大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做到分清级次、责任到人。
-
重大经济事项的具体程序:临床、医技等科室分管人员提出方案—-报告职能科室—-按医院管理级次处理—-达到医院管理的重大经济事项标准的按相应集体决策程序执行。
十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
(一)重大经济事项的定义和范围
重大经济事项是预算支出在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涉及医院整体规划、长远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等经济事项,包括以下项目:
-
药品卫材、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采购。
-
大型设备的购置。
-
大型修缮和基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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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处置。
-
信贷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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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合同签订。
-
重要科研项目。
-
对外投资和担保。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原则
-
科学、依法、民主、集体决策的原则;
-
专家咨询和评估的原则;
-
听证和公示原则;
-
财务部门充分论证的原则。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
-
各需求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报告及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报分管领导。
-
医院需组织财务科、临床科室相关人员、专家等召开可行性方案专题讨论会议,会后将讨论结果形成论证报告,上报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办公会或院务委员会、职代会主席团联席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到会人员签署”重大经济事项登记表”,并形成办公会决议,在院周会(中层干部会议)上宣布。
-
采购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严格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
招标结果出来后,负责采购的分管领导、设备科及相关科室要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确定最终价格,签订合同,财务科必须参与合同的制定。
-
所有采购合同副本或合同复印件(盖红章确认与原件相符)应交财务科存档。
-
供货方必须提供与固定资产相匹配的正规发票、采购合同及固定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单等凭据,对于未办理验收手续、无发票或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采购,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医院法定代表人审批后一律不予付款。
十四、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一)适用对象
院领导班子成员。
(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
医院实行重大经济事项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负责制。
-
重大经济事项所需部门提出申请,报院分管领导。
-
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科室论证报告,签发意见或组织论证,同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
院长办公会作出决定后,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三)重大经济事项责任追究
-
对职责分工内出现的重大经济事项安全及经营管理事故,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失职、渎职情形,造成医院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班子成员,应查明责任,予以追究。
-
责任过错定性:按照过错事实、情节、损害利益和造成的影响确定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重大过错、特别重大过错。责任过错追究划分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对一般过错,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严重过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重大过错,追究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
责任追究方式:分为书面检讨、诫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两年内晋升职称、职务资格、予以罚款、行风档案扣分、责令辞职、免职等。
十五、重大经济活动审计监督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及医院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通过对医院财务收支、经营管理、经济合同、经济效益、财经纪律等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审计监督,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当好参谋。具体内容如下:
-
对医院年度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及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监督。
-
对医院资金财产的管理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
对医院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
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及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审计。
-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性进行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
审计人员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依法审计。
十六、重大项目资金跟踪管理制度
-
设立专用帐户,对资金进行专户储存。
-
对大型项目工程要单独进行核算。
-
严格按照医院付款计划和各项合同条款内容付款。
-
严格执行各级审批制度,重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实行”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执行。
十七、财务分析制度
(一)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
分析医院计划和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差距,为编制和执行下期预算提供资料。
-
分析医院财务状况:
-
收入分析:重点分析收入增减是否正常、收入结构是否合理,查找变化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建议供领导决策。
-
支出分析:重点分析支出增减变化是否正常,支出结构是否合理,与收入是否配比,节约状况是否良好,从中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发挥好参谋作用。
-
效益分析: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分析对比各项指标,发现不足,不断改进医院的各项工作。
-
风险分析:计算医院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估量医院对债务资金的利用程度,揭示医院的经营风险状况。
-
管理分析:通过对床位利用率、药品差价率、各项物资的周转天数、资金利用率等指标的分析,评价各业务、管理科室的工作业绩,为院领导对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决策提供参考。
(二)财务分析的基本要求
-
以翔实的会计数据、统计数据为基础,运用一定的方法进行分析对比,从众多因素中找到主要矛盾,抓住关键问题,从而提出措施和建议,促进医院各项工作。
-
每个季度末进行全面的财务情况分析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每月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列举当月各项收支及收支结余的同比增减率,提出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重大事项,必要时需重点分析提示。
-
分析报告的撰写要求中心内容突出、语言精炼、表达准确、层次分明。
(三)财务分析的组织程序
财务分析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由财务科具体负责进行,各科室积极配合财务科做好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
确定分析目标,明确具体要求。
-
收集资料,掌握情况,保证分析判断的正确性。
-
整理、归纳各种相关资料,进行纵向、横向的指标对比,从中查找差距。
-
分析现状,抓住关键,提出改进意见,撰写分析报告。
(四)财务分析的具体方法
-
比较分析法:将报表中的各项数据与预算、前期、其它同类数据进行比较,从数量上确定差异的一种方法。运用该方法可以说明预算的完成情况,了解医院业务的发展趋势和管理工作的改进情况,发现不足,推动医院赶超先进水平。
-
比率分析法:通过两个相互联系指标的对比,确定比率,分析医院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状况的一种方法。常用的具体方法有构成比率分析、效益比率分析和相关比率分析等,可考察医院收支明细结构是否合理,评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水平,判断风险状况和管理状况,协调医院各项工作。
-
趋势分析法:将两期或连续数期的相同指标或比率进行对比,求出它们增减变动的方向、数额和幅度的一种方法。可提示医院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的变化,分析引起变化的主要原因,预测医院发展前景。
-
因素分析法:从数值上测定各个相互联系的因素变动对有关经济指标影响程度的一种方法。可分析各因素对指标影响程度的大小,为控制和决策提供依据。
十八、总会计师制度
-
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医院会计工作。
-
组织编制医院预算、财务收支计划、融资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
组织实施医院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
组织制订健全的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十九、职工差旅、进修和个人借款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
本规定是为加强医院财务支出管理,规范医院财务报账人员报账手续、程序及要求,明确医院公用经费支出的职能。
-
本规定适用于全院各行政、临床科室。
第二章 差旅费
-
高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及院领导,乘坐火车可购软席车、轮船二等舱位,飞机经济舱位;其他人员乘火车可购硬卧车,轮船三等舱位,飞机经济舱位;其它交通工具按实报实销,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险一份。
-
乘坐飞机系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事前须经领导批准方可乘坐。
-
交通补助费:出差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后,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出差至省外地区的按每人每天80元,至黄石地区以外的按每人每天50元,至黄石地区以内的按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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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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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伙食补助,县内乡镇之间因公出差的每人每天60元,县外出差的,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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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出差有进餐的和往来单位已经接待的一律不领取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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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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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干部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320元,其他人员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280元。
-
凡出差有安排住宿的一律不准报销住宿费。
-
短期学习:省内1800元,省外2500元封顶,据实报销(仅限会务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超过规定次数以上的仅报交通费、住宿费。
-
长期进修:
-
指一个月及以上进修期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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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100%发放(包括30%绩效工资部分);
-
需进修费者,享受每天50元补助(含住宿、交通费),不再报销住宿、交通费;
-
不需进修费者,享受每天60元补助(含住宿、交通费),不再报销住宿、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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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进修必须先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再由科教科进行登记,最后由分管院长审批,审批通过后方能外出培训、进修,培训、进修费用由科教科、审计科、财务科按程序办理。
第三章 培训费
-
医院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科教科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等),经财务科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施行。
-
培训费是指医院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专家授课费、专家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
专家授课费是指医院邀请授课专家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
专家住宿费是指授课专家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屋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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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
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
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授课专家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
其他费用是指因培训需要所支付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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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授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本院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的十分之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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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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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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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
报销培训费,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及其他费用发票。
二十、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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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实行成本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下对医院管理提出的客观要求,它可以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成本核算还可以收集各部门实际产生的收益和发生的成本费用资料,进行成本分析和评估;更有效合理地安排医疗资源;降低医疗成本;增强职工成本意识,节约支出;调动职工积极性,健全、完善物质激励机制。为了加强医院的成本管理,切实有效地进行成本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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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医疗成本管理、核算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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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医疗成本管理、核算的领导,建立健全院、科二级成本核算组织,即将医院科室确认为业务单元。其中包括可以产生利润的核算单元和直接发生成本的核算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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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部服务并依据内部转移价格取得收入,以收抵支后形成部门利润,包括中心供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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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科室自身的职能并从外部取得收入,是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单元,以收抵支后形成部门利润,包括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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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产生成本项目,部门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即为成本中心,包括行政、后勤部门、门诊和住院辅助科室等。
-
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等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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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一般由专业会计人员担任,负责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
-
业务科室和后勤班组应配备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
医院成本核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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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指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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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消耗费用:指卫生材料、消耗性药品、低值易耗品、其它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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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修购费和日常维修费:包括所有固定资产的修购费提取和日常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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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汽、油、煤等消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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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费:指公务费中应计入成本对象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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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指医院药品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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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费用:指上述内容之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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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
医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医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
-
截留各项收入、私存私放。将医院应获得的各项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在医院大帐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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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列支出,将医院款项违规转出,私存私放;或以重复列支等手段套取款项。
-
利用假发票等欺骗手段,套取款项。
-
与外单位或个人相互勾结,弄虚作假,套取款项。
-
通过伪造会计凭证,撤换并重新编制会计账薄、篡改财务报告等手段,隐瞒收入或扩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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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应缴款项以定期存单或个人储蓄的形式私存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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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账外收支资金。
(二)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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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收入统一由财务部门组织收取并及时入账。各科室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严禁部门和个人擅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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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医院或医院部门名义接受的各类捐赠、赞助款项,或对外提供劳务、设计、咨询等业务需经医院批准并签订正式合同,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上缴所得收入,严禁逾期、截留或坐收坐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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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在业务活动中收受的回扣、折让或好处费等以现金形式返还的应及时、足额上缴医院财务,不得截留、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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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租场地、房屋设备或资产报废、变卖等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所得收入应及时上缴财务,禁止部门或个人擅自出租、出借或处理医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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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和个人代收的各项费用应及时清算,不得将代收的收入私自截留,私存私放。
(三)支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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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以虚列项目、重复列支等手段,将资金转出医院账目外,私存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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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利用假票据或购买非法票据等欺骗手段,套取现金,或转入私设账户中私存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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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通过伪造会计凭证,撤换并重新编制会计账薄、篡改报告等手段,隐瞒收入或扩大支出,将资金转出,私存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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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无法支付或偿还的其他单位各类应付款项及无法发放的职工工资、奖金等需退还医院财务,严禁变相支付或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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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将部门资金或其他公款私自借于其他单位或个人,或以定期存单或个人储蓄的形式私存私放。
(四)其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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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预算管理。各部门的收支都应编制部门预算,编制的预算应全面反映收支内容,不得隐瞒、分解各项收入,不得巧立名目或虚列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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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医院名义开立银行账户,不得变相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单位或个人提取现金。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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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结算审核。结算支付时,收款单位须与提供商品及劳务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将款项支付给与本单位未发生经济业务事项的单位;代收款项要及时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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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票据使用。医院收费票据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私自购置和印刷各种票据,严禁使用非法票据。不准相互转借、转让发票或收据。发票和收据领用、注销、存档必须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发票使用中不得空号、跳号,作废收据必须加盖”作废”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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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有资产、库存物资等实物资产管理。规范库存物资的入库、领用和清查盘点工作,明确库存物资的库存量,建立健全对账制度,实物和库存保管账每月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监督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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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纪委、财务(内审)等部门精密协作、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加强财务监督检查。通过加强宣传、鼓励举报、审计检查等措施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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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处罚力度。没收私存私放的”小金库”资金,对私分和违规支出的”小金库”资金,要如数追回;对设立和使用”小金库”款项的责任人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
十、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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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岗位轮岗是指各岗位的财务会计人员,由财务科统筹兼顾,有计划地调换工作岗位,既要达到轮岗的目标和要求,又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轮岗范围不包括窗口收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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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财务人员在一个岗位工作满2年,就要进行轮岗。对专业性、技术性上要求较高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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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轮岗年限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或自身条件原因,经科主任批准,可进行正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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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科内轮岗由科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统一安排,报请医院分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干部轮岗由医院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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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不得以各种理由抵制轮岗工作,轮岗人员工作交接时,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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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会计人员离任交接制度
(一)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前应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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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写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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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金额后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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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应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应写出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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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交的内容,如会计凭证、账表、印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等。
(二)监交要求
必须有监交人员监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行政领导监交。
(三)交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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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交接,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现金等结合账簿金额进行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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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人员移交时,应将自己经办的主要工作向接管人员详细介绍或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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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档,移交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经济活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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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经济活动决策程序:临床、医技科室、职能部门等科室分管人员提出方案—-报告职能归口部门—-职能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招标事宜—-按医院相应规章制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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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集体审批制度:重大经济事项是指20万元以上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基建项目、对外投资等,经重大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做到分清级次、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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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济事项的具体程序:临床、医技等科室分管人员提出方案—-报告职能科室—-按医院管理级次处理—-达到医院管理的重大经济事项标准的按相应集体决策程序执行。
十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
(一)重大经济事项的定义和范围
重大经济事项是预算支出在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涉及医院整体规划、长远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等经济事项,包括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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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卫材、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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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的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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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修缮和基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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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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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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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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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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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和担保。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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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依法、民主、集体决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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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咨询和评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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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和公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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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门充分论证的原则。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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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需求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报告及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报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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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需组织财务科、临床科室相关人员、专家等召开可行性方案专题讨论会议,会后将讨论结果形成论证报告,上报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办公会或院务委员会、职代会主席团联席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到会人员签署”重大经济事项登记表”,并形成办公会决议,在院周会(中层干部会议)上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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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严格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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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结果出来后,负责采购的分管领导、设备科及相关科室要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确定最终价格,签订合同,财务科必须参与合同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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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采购合同副本或合同复印件(盖红章确认与原件相符)应交财务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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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必须提供与固定资产相匹配的正规发票、采购合同及固定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单等凭据,对于未办理验收手续、无发票或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采购,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医院法定代表人审批后一律不予付款。
十四、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一)适用对象
院领导班子成员。
(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
医院实行重大经济事项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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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济事项所需部门提出申请,报院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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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科室论证报告,签发意见或组织论证,同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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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公会作出决定后,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三)重大经济事项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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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责分工内出现的重大经济事项安全及经营管理事故,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失职、渎职情形,造成医院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班子成员,应查明责任,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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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过错定性:按照过错事实、情节、损害利益和造成的影响确定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重大过错、特别重大过错。责任过错追究划分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对一般过错,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严重过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重大过错,追究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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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方式:分为书面检讨、诫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两年内晋升职称、职务资格、予以罚款、行风档案扣分、责令辞职、免职等。
十五、重大经济活动审计监督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及医院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通过对医院财务收支、经营管理、经济合同、经济效益、财经纪律等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审计监督,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当好参谋。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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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院年度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及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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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院资金财产的管理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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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院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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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及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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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性进行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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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人员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依法审计。
十六、重大项目资金跟踪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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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用帐户,对资金进行专户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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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型项目工程要单独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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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医院付款计划和各项合同条款内容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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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各级审批制度,重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实行”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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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执行。
十七、财务分析制度
(一)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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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医院计划和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差距,为编制和执行下期预算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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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医院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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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析:重点分析收入增减是否正常、收入结构是否合理,查找变化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建议供领导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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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分析:重点分析支出增减变化是否正常,支出结构是否合理,与收入是否配比,节约状况是否良好,从中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发挥好参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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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分析: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分析对比各项指标,发现不足,不断改进医院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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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析:计算医院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估量医院对债务资金的利用程度,揭示医院的经营风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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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分析:通过对床位利用率、药品差价率、各项物资的周转天数、资金利用率等指标的分析,评价各业务、管理科室的工作业绩,为院领导对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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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分析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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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翔实的会计数据、统计数据为基础,运用一定的方法进行分析对比,从众多因素中找到主要矛盾,抓住关键问题,从而提出措施和建议,促进医院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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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季度末进行全面的财务情况分析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每月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列举当月各项收支及收支结余的同比增减率,提出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重大事项,必要时需重点分析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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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报告的撰写要求中心内容突出、语言精炼、表达准确、层次分明。
(三)财务分析的组织程序
财务分析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由财务科具体负责进行,各科室积极配合财务科做好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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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分析目标,明确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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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资料,掌握情况,保证分析判断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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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归纳各种相关资料,进行纵向、横向的指标对比,从中查找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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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现状,抓住关键,提出改进意见,撰写分析报告。
(四)财务分析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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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分析法:将报表中的各项数据与预算、前期、其它同类数据进行比较,从数量上确定差异的一种方法。运用该方法可以说明预算的完成情况,了解医院业务的发展趋势和管理工作的改进情况,发现不足,推动医院赶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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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率分析法:通过两个相互联系指标的对比,确定比率,分析医院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状况的一种方法。常用的具体方法有构成比率分析、效益比率分析和相关比率分析等,可考察医院收支明细结构是否合理,评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水平,判断风险状况和管理状况,协调医院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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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分析法:将两期或连续数期的相同指标或比率进行对比,求出它们增减变动的方向、数额和幅度的一种方法。可提示医院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的变化,分析引起变化的主要原因,预测医院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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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分析法:从数值上测定各个相互联系的因素变动对有关经济指标影响程度的一种方法。可分析各因素对指标影响程度的大小,为控制和决策提供依据。
十八、总会计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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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医院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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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医院预算、财务收支计划、融资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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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医院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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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订健全的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十九、职工差旅、进修和个人借款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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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是为加强医院财务支出管理,规范医院财务报账人员报账手续、程序及要求,明确医院公用经费支出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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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适用于全院各行政、临床科室。
第二章 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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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及院领导,乘坐火车可购软席车、轮船二等舱位,飞机经济舱位;其他人员乘火车可购硬卧车,轮船三等舱位,飞机经济舱位;其它交通工具按实报实销,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险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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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飞机系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事前须经领导批准方可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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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补助费:出差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后,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出差至省外地区的按每人每天80元,至黄石地区以外的按每人每天50元,至黄石地区以内的按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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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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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伙食补助,县内乡镇之间因公出差的每人每天60元,县外出差的,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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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出差有进餐的和往来单位已经接待的一律不领取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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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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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干部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320元,其他人员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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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出差有安排住宿的一律不准报销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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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学习:省内1800元,省外2500元封顶,据实报销(仅限会务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超过规定次数以上的仅报交通费、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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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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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一个月及以上进修期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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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100%发放(包括30%绩效工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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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进修费者,享受每天50元补助(含住宿、交通费),不再报销住宿、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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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进修费者,享受每天60元补助(含住宿、交通费),不再报销住宿、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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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进修必须先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再由科教科进行登记,最后由分管院长审批,审批通过后方能外出培训、进修,培训、进修费用由科教科、审计科、财务科按程序办理。
第三章 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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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科教科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等),经财务科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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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是指医院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专家授课费、专家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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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授课费是指医院邀请授课专家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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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住宿费是指授课专家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屋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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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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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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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授课专家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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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是指因培训需要所支付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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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授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本院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的十分之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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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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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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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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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培训费,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及其他费用发票。
二十、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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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实行成本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下对医院管理提出的客观要求,它可以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成本核算还可以收集各部门实际产生的收益和发生的成本费用资料,进行成本分析和评估;更有效合理地安排医疗资源;降低医疗成本;增强职工成本意识,节约支出;调动职工积极性,健全、完善物质激励机制。为了加强医院的成本管理,切实有效地进行成本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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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医疗成本管理、核算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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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医疗成本管理、核算的领导,建立健全院、科二级成本核算组织,即将医院科室确认为业务单元。其中包括可以产生利润的核算单元和直接发生成本的核算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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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部服务并依据内部转移价格取得收入,以收抵支后形成部门利润,包括中心供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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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科室自身的职能并从外部取得收入,是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单元,以收抵支后形成部门利润,包括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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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产生成本项目,部门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即为成本中心,包括行政、后勤部门、门诊和住院辅助科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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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等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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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一般由专业会计人员担任,负责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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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科室和后勤班组应配备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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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成本核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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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指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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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消耗费用:指卫生材料、消耗性药品、低值易耗品、其它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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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修购费和日常维修费:包括所有固定资产的修购费提取和日常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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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汽、油、煤等消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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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费:指公务费中应计入成本对象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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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指医院药品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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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费用:指上述内容之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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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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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医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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